尚勇敏:上海引领长三角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机制创新研究

作者:发布时间:2026-09-29浏览次数:10

近年来,长三角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数据平台建设与协同监管,出台一系列促进生态环境数据信息共享的政策法规,实现从部门间数据协同向区域间数据协同演进。《上海蓝皮书:上海资源环境发展报告(2026)》中的专题报告《上海引领长三角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机制创新研究》,阐释了上海如何引领长三角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以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精准性和协同性,从而实现为长三角高水平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提供更有力技术支撑。

一、上海引领长三角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的进展与成效

(一)共建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平台及基础设施

上海引领长三角加强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为跨区域数字治理提供支撑。一是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底座。依托“东数西算”工程,推进以上海为核心、苏州—嘉善—青浦—芜湖为支点的“1+4”算力互联格局,推动低碳算力体系和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二是共建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平台,在各省市分别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大脑”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平台协同。依托“感知太湖”等多个跨省域数智生态环保平台,逐步打通跨省界、跨部门数据链路,促进地方数据资源与区域治理需求衔接。

(二)强化跨区域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

上海发挥制度先行先试优势,推动长三角完善信息共享与应急协作机制,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完善重点跨界水体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平台等,健全跨界水体协同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多维度数据融合,探索联合调度与联防联控。二是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共享目录、数据格式和接口协议对接,推动水、大气、土壤等领域监测规范与评价标准协调,促进监测数据、执法信息和管理指标互通。三是健全污染信息通报与应急管理机制。完善水质异常、重污染天气等联合预警、协同会商和应急响应流程,在太湖、长江口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演练。

(三)推进生态环境要素市场一体化及数据互通

长三角通过跨省域试点和规则衔接,促进生态环境要素流动与高效配置,为统一市场建设积累经验。在深化推动跨省域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等市场交易同时,推进这些环境产权要素市场的数据互通与信用联动。依托区域数据平台和算力资源,汇聚碳排放、排污、水权、用能权等数据,推动排污许可、环境执法与交易信用信息共享,探索区块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交易追溯、监测和风险预警中的应用,促进市场与监管协同。

(四)探索生态环境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上海通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推动长三角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共建。长三角三省一市在各自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环境信用数据共享与信用评价结果协同应用。落实区域环境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通过年度重点任务推进失信行为认定、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推动公共信用平台、环保信用系统与区域信用平台对接,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等级等信息,实现“一次归集、多方使用”。

二、长三角进一步创新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区域统筹的数据共享管理体制

       建议建立统筹协调机构,明确分工与问责,形成日常化运转机制。一是建立统一协调机制。依托现有长三角数据专题合作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数据一体化协调机构,统筹顶层设计、项目建设、资源调配与争议协调,明确分工与问责,形成常态化运转机制。二是完善跨区域协作与监管机制。明确各省市、各层级的数据共享职责和考核标准,建立区域监测与共享审查制度,对敏感数据实行分级授权和动态监管,强化内部审计、第三方审计与社会监督。三是完善共享绩效评价机制。将共享覆盖率、响应时长、互通频次等纳入一体化评价体系,对共享程度高、标准衔接好、响应及时的地区给予财政激励或试点优先支持。

(二)完善分类共享制度与统一标准规范

       分类分级管理是提高共享效率与安全性的基础。一是推进数据共享协同立法。加强立项、起草、调研、审议和实施等环节协作,为跨区域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明确数据分类与权限层级。根据公开属性和敏感程度确定共享范围,对依法公开的数据畅通获取渠道,对监测、执法、信用等信息中的受限共享部分实施权限审核;对涉及企业核心生产、敏感地理定位、安保及稽查材料等数据严格控制访问并脱敏处理,兼顾共享效率与安全。三是统一标准体系与资源目录。建立区域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目录,推进监测、审批、执法等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统一数据格式、接口规范和元数据描述,减少跨地区数据对接障碍。

(三)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及监测监管体系

      强大的基础设施和安全防线是共享机制得以落地的技术保障。一是完善区域数字基础设施。推进“1+4”算力互联、边缘计算和高能效数据中心建设,增强生态环境数据实时汇聚与高性能计算能力。二是推广可信计算与隐私保护技术。结合区块链存证、跨链互认、隐私计算、同态加密和数据沙箱等技术,探索“可用不可见”的共享模式,兼顾数据安全与利用价值。三是建设多源数据融合平台与标准化接口。运用存算分离、微服务架构和统一元数据管理,支持遥感、监测、视频、传感器等数据接入与融合处理,提高跨系统数据交换和关联分析能力。四是完善安全管理与应急机制。落实分级加密、脱敏、访问控制、行为审计和追溯措施,建立数据共享中的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与协同处置流程。

(四)提升数据融合应用与协同治理效能

       把数据共享转化为治理能力,需要在应用端形成若干先行示范与常态化服务。一是建设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综合应用平台。推动“生态环境治理驾驶舱”与相关平台融合,整合水、大气、土壤、生态和碳排放数据,强化态势感知、趋势预测、情景模拟与政策模拟,以支撑科学决策。二是推进智能监管与联合执法。建立企业行为识别模型和异常预警机制,识别疑似偷排、篡改数据、未批先建等线索,经核查后衔接跨省联合执法,将执法结果与信用体系联通,形成监测、预警、处置和信用管理闭环。三是深化产学研协同和加强公众参与。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攻关污染溯源、碳核算模型和智慧监测装备等技术,推动成熟成果在示范区应用并复制推广,形成可推广的区域数据共享模式。

 

作者:尚勇敏,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摘编自:周冯琦、程进等主编的《上海资源环境发展报告(2026):共筑绿色低碳发展新高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6年4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