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已经成为全球产业变革的新增长点,长三角是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高地、创新高地,上海在长三角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发挥了创新引领和产业外溢的关键作用。《上海蓝皮书:上海资源环境发展报告(2026)》中的专题报告《上海引领长三角建设世界级新能源产业发展高地的路径研究》,阐释了如何进一步深化长三角新能源产业跨区域技术协作、产业链协作,如何在长三角共建世界级新能源产业发展高地过程中发挥上海“龙头引领”作用。
一、上海引领长三角新能源产业的现状和优势
上海在长三角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发挥了创新引领和产业外溢的关键作用,集聚大量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产业的全球影响力持续增强。
(一)产值和企业数量全国领先,规模优势突出
长三角新能源产业的规模、营收都占据全国的半壁江山。一是产值规模占全国半壁江山,经济拉动潜力初步显现。2024年长三角风电装备产值占全国45%,光伏产业营收占全国总营收的65%,新能源产业占长三角GDP比重从2019年的3.8%提升至2024年的6.2%。二是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集聚效应已经突显。长三角新能源企业的数量在全国断档领先,据企研数据统计,2023年,长三角新能源相关的制造业和科技服务业存量企业数量占全国29.82%。三是企业总部和龙头企业全国领先,引领带动效应逐步形成。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数据,长三角拥有1680家新能源企业总部,远高于京津冀和粤港澳。
(二)专利和研发能力全国前列,创新优势突出
长三角是我国新能源创新高地,创新能力在全国处于前列,技术创新优势突出。一是新能源相关专利数量在全国居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2016-2023年,长三角清洁能源、储能的专利申请公开量均位居全国榜首,且总数是第二名的2倍。二是基础研发能力位居全国前列。长三角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云集,并积极部署光伏、氢能、储能、CCUS等领域前沿技术创新研究。三是技术产业化应用进展迅速。长三角地区有20多家新能源产业相关企业获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四是区域创新制度体系逐步完善。长三角地区出台了《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建设了“长三角新能源科创港”等30余个产学研平台。五是人力资本积累优势明显。长三角在新能源领域的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都较为完备,长三角地区有25所“双一流”高校设置了碳中和相关专业。
(三)新能源领域投融资活跃,资金优势突出
长三角新能源领域投融资活跃度高,资金优势突出,是中国新能源投融资集聚的重要一极。截至2024年12月10日,2024年中国新能源行业一级市场融资数量达380起,其中,融资数量前10的城市中,长三角地区占据7席。
(四)产业链韧性和完备性较高,产业链配套优势显著
长三角地区的光伏与风电产业已形成国内完备程度最高的产业集群生态。长三角光伏产业已形成从高纯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到系统集成、电站运营的完整产业链,空间布局呈现高效协同特征。长三角风电产业已形成材料供应、零部件制造、整机集成到海上施工运维的全链条覆盖,呈现清晰的区域协同与梯次发展格局,产业规模与创新活力全国领先。长三角光伏、风电的核心部件,均能实现短距离、高效率的供应链配给,实现地理上的高度集聚。
二、上海引领长三角建设世界级新能源产业高地的对策建议
长三角新能源产业发展面临内卷式竞争加剧、外部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等挑战,上海与长三角各省市之间也存在产业链优化、区域协作等瓶颈问题。面对这些挑战,上海引领长三角建设世界级新能源产业高地,应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创新能力、产业链地位的升级,通过深化区域一体化协作,推进技术协同创新、标准体系建设。
(一)加快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合力突围
以技术革命驱动硅料产业实现“绿色降本”,一是要加快集中攻关下一代硅料生产技术。二是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对现有主流技术进行深度节能降耗改造。三是要抢占技术制高点的材料高地,设立N型专用料品质标准。最后,设立省级或跨省市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先进电池技术的高纯硅料纯化技术研发。
(二)协同推进产业链分工优化和补链强链
针对新能源产业链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产业链布局。一是布局光伏产业链原材料的本地产能。利用沿海优势发展“进口替代型”高端硅料。二是推进产业链关键领域的前沿技术应用,专注于生产电子级或N型顶级硅料,满足区域内高端制造需求。三是推进跨域区产业链延伸合作。通过“飞地共建”等模式,构建安全、绿色、高效的硅料供应链体系。最后,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低碳化、循环化改造,构筑“组件-回收-再生”循环闭环。
(三)深化标准和要素市场的一体化改革
深化长三角新能源产业跨区域协作,推动标准、要素市场和利益分享等领域的制度创新。一是提升环境标准和制度规范一体化的深度和广度,建立长三角绿色低碳产业标准审核联系机制。引导和支持跨区域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立合作联盟。二是推进区域能源环境要素市场一体化,进一步完善长三角绿色电力交易机制,试点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跨域区交易。三是完善跨区域产业协作利益分享机制,支持和引导长三角各城市通过“飞地园区”,“离岸创新中心”等模式,开展跨区域合作。最后,探索共同设立长三角新能源产业绿色发展基金。
(四)率先推动多元应用场景互补融合发展
加快构建覆盖全域、多能互补、机制完善的新能源应用生态。一是建立分布式光伏规模化推广机制。将户用光伏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与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试点“渔光互补”、“工业绿顶”等分布式光伏推广行动。二是创新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与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探索“风电+”融合模式。三是健全氢能多元化场景的商业化驱动体系。建立以港口机械、公交环卫车为突破口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体系,支持宝武钢铁、中国石化等企业开展绿氢替代示范,推进杭州、合肥等地推动“风光氢储”微电网示范。
(五)强化新能源标准和认证的国际衔接
推动新能源产业相关标准的国际衔接和认证。一是加快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快建立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二是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推进新能源产品标准走出去,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三是引导和支持绿色新能源产业技术服务和贸易合规服务的对外开放,推动新能源产品技术规范、碳足迹核算、绿色低碳产品认证、绿色技术咨询、贸易合规等领域服务业向外资开放,打造国际新能源产业技术服务和标准认证高地。
作者:张文博,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杜航,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摘编自:周冯琦、程进等主编的《上海资源环境发展报告(2026):共筑绿色低碳发展新高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6年4月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