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在院总部333会议室举办2026年第4期生态与可持续发展思享会,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吴凯杰研究员作“《生态环境法典》解读”专题报告。生态所副所长程进研究员主持会议,生态所全体科研人员参加。

会上,吴凯杰研究员系统梳理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背景、体系结构、制度创新及其对生态环境相关研究的启示。他首先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深刻转型切入,指出法典编纂是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系统集成阶段后,对既有生态环境法律体系进行整体审查、体系整合和适度创新的重要立法工程。在体系结构上,法典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线,形成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和法律责任编的“五编制”结构,并通过总分结合方式统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随后,吴凯杰研究员重点解读了生态环境概念扩展、系统治理和生态优先原则、生态环境监测、生态保护补偿、绿色金融、碳汇监测核算等制度安排,指出法典为后续配套立法和政策完善提供了重要依据。吴凯杰研究员还结合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研究提出建议,强调应更加重视法典实施后的双法源结构、法律适用规则和概念体系变化,将法治思维、体系思维和跨学科方法融入绿色低碳治理和决策咨询研究之中。
在交流研讨环节,与会科研人员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围绕法典与传统生态单行法的衔接关系、应对气候变化专项立法发展趋势、绿色金融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地方立法清理与区域协同执法等问题,与吴凯杰研究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活动加深了生态所科研人员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逻辑、体系结构和制度创新的理解。与会人员表示,将以法典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立足科研本职,推动相关研究更好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