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博等:产业结构调整对碳排放的影响研究——基于绿色创新的门槛效应

作者:发布时间:2024-11-05浏览次数:55

 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张文博助理研究员等在Sustainability期刊,20248月发表题为《The Influence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on Carbon Emissions: An Analysis Based on the Threshold Effect of Green Innovation》(产业结构调整对碳排放的影响研究——基于绿色创新的门槛效应)的论文。考虑到目前中国在实现“双碳”目标中,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推进碳减排的效果仍待进一步分析和评估,因此,论文基于2005-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使用面板门槛模型实证研究了不同绿色创新水平下,产业结构变迁对碳排放的影响差异。研究结果表明,产业结构调整与碳排放存在非线性的关系,并受到绿色创新的门槛约束,当绿色创新水平低于门槛值时,产业结构变迁的碳减排效果并不显著,而当跨越绿色技术创新门槛后,产业结构变迁能够显著降低碳排放。在推进“双碳”目标中,应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尤其要增大对低碳和绿色导向的技术创新的支持,并保持绿色技术创新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以重复释放产业优化的碳减排效应。

 

一、研究背景

 为实现“双碳目标”,中国各级政府出台了一些系列政策推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低碳转型,强化对绿色低碳创新的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被普遍认为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部分学者研究表明产业结构升级对中国碳强度减排目标的贡献最高可达到70%。为了实现“双碳目标”,各级政府出台了多项碳减排政策,其中,推动产业结构低碳转型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高能耗产业限制政策是各级政府最普遍采用的政策。但是单纯依靠产业结构调整来推动碳排放仍存在较大局限,一方面清退高耗能的产业可能影响地方经济发展,推升供应链成本,制约制造业的升级,另一方面,缩减规模和压减产能,也可能导致企业不能在最优生产规模进行生产,反而会增大能耗和碳排放。为避免“运动式”、“一刀切”的产业结构低碳转型政策,迫切需要明确产业结构调整与碳减排之间的非线性关系,更加科学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绿色技术创新是科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低碳转型的重要动力和着力点,一方面可以绿色技术创新可以通过生产流程的不断优化升级,降低能源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减少不必要的耗能,另一方面绿色技术创新也转变了增长的动力,产值增长更依靠技术、信息、人力资本等要素的投入,而非能源和原材料的投入,进而降低碳排放。因此,论文尝试将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碳排放三者纳入统一分析框架,重点考虑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绿色技术创新,使用面板门槛模型研究不同绿色创新水平下,产业结构变迁对于碳排放的影响差异。

 

二、研究结论

 论文基于2005-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产业结构变迁对碳排放影响的绿色创新门槛效应,并进行稳健性检验和异质性分析。实证结果表明:

 中国在减少碳排放方面仍面临较为严峻地挑战,在整个2005-2019年期间,中国的碳排放强度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与环境容量直接相关的总碳排放量在2013-2016年短暂下降后,随后又逐年上升。其中,宁夏和贵州的碳排放量较低,而碳排放强度较高;山东、辽宁、江苏、河北、广东、河南和浙江的碳排放强度较低,而碳排放量较高;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的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均高,减碳排压力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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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5-2019年中国碳排放水平变化情况

 研究发现了产业结构调整对碳排放的影响具有显著的绿色创新门槛效应,在达到绿色技术创新的阈值之前,产业结构调整与碳排放的关系的并不显著,只有当绿色技术创新的能力达到一定的阈值时,产业结构调整才能显著减少碳排放。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达到绿色创新阈值的省份数量稳步增加。2005年,中国只有五个省份达到了绿色创新阈值,而到了2019年,只有海南、青海和宁夏尚未达到阈值。

 

三、政策建议

 论文研究结论对各省在推进“双碳”目标中,制定更加有效和务实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参考。具体而言:

 首先,应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技术创新。研究表明,产业结构调整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是非线性的,产业结构调整的碳减排效应在绿色创新水平跨越门槛前并不显著。这意味着,仅仅通过降低高耗能产业的比例来减少碳排放可能难以实现预期目标。各地在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要提升企业绿色技术研发能力,培育绿色创新动能,才能实现减碳与增长的双赢效果。

 其次,绿色创新的支持和投入政策要有持续性,鉴于只有绿色创新水平达到门槛值时,产业结构调整才具有碳减排效应,要对绿色创新进行持续、长期地投资和政策支持,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对于绿色创新能力较低、未达到阈值的省份,如海南、青海和宁夏,可通过培养绿色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绿色创新优惠政策等措施,营造绿色创新氛围。上述政策要保持长期性和一致性,以保障绿色创新水平达到门槛值,释放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碳减排的作用。

 第三,应加强绿色服务业的发展。论文研究表明绿色创新的门槛效应为单门槛,即达到绿色创新门槛后,产业结构调整将持续促进碳减排。鉴于制造业在工业体系中的支撑地位,政府在促进双重碳目标时,不应仅仅通过关闭和搬迁制造业的“一刀切”政策来调整产业结构。而是应着力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通过做大服务业的产值来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对已经达到绿色创新阈值的省份,应更加稳妥推进制造业调整和升级,并积极推动高质量的绿色服务业的发展,以进一步减少碳排放。

 

(张文博,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