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宁:以循环经济体系支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10浏览次数:96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对循环经济提出的实质要求

 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从根本上改变材料、燃料等产品的开采和加工的线性经济模式。循环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废弃”的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根本变革,通过改进设计和服务延长产品寿命,缩小、减缓、闭合资源循环。发展循环经济是转变增长方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经济体系支撑。

 一是循环产品

 产品是经济体的基本单位,产品的设计和生产过程会影响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的资源使用和废物产生。符合循环经济原则的设计可以使产品更耐用、更容易维修、升级或再制造,也可以帮助回收有价值的材料和组件。基于循环经济的生产系统获得的产品体系更具可持续性,因为将导致更少的资源使用、更少的浪费、更多的维修和回收行业就业机会,同时维持产品提供的服务。欧盟环境署认为“应尽可能长时间地保存产品价值,并将产品置于循环经济转型过程的中心位置。”

 二是产品即服务系统

 产品即服务理念的理论核心是绩效经济理论,其中商品通过基于租赁、共享等模式作为服务出售,而制造商保留产品的所有权。产品服务系统出现的相关驱动因素是与客户建立更牢固的关系,并应对不断变化的消费者行为。如果产品所有权仍属于生产者,那么使用基于服务的商业模式是增加产品循环性的有效方法。此外,产品服务系统中的产品比私有环境中的相同产品具有更高的利用率,会最大限度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

 三是逆向物流系统

 逆向物流系统,使消费者退换商品而无需产生交通需求,更有利于实现产品的再利用、维修和再制造。在许多生产者延伸责任(EPR)计划中,新白色家电的卖方有义务收回旧家电。一些送货服务已经在尝试回收废物和可重复使用的物品,作为交付新产品时提供的服务的一部分。

 四是协作消费模式

 协作消费,即消费者对产品的共享使用,无论是点对点还是通过公司中介,正日益成为消费者行为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协作消费举措和业务的多样性中,可以识别出两种具有根本不同特征的主要模式:企业模式和基于社区的模式。协作消费被普遍视为循环经济的贡献者,因为共享使用会增加现有产品的利用率,从而降低对新产品的需求。

二、/上海循环经济体系的进展与差距

 参考《欧盟循环经济业务活动分类系统(2020)》,以企业视角自下而上地对上海循环经济的现状与差距进行剖析。

 (一)上海循环经济体系的进展

 1、循环经济业务领域创业活跃度急剧增长

 自2020年以来,上海循环经济领域创业活跃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细分来看,回收业务的年度新成立企业达到3000家量级,从事重用业务的年度新成立企业达到4000-5000家量级,收紧检索范围的维修业务年度新成立企业也有600家。

 2、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循环经济业务出现新气象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企业开始逐渐进入循环经济发展领域。在数据检索过程中也发现在回收、重用、维修、租赁等业务领域,一批互联网企业在快速发展,并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其中典型企业正依托互联网平台打通二手电子消费品市场的回收、重用、维修业务,将消费者和终端处理商联系起来。

 3、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

 上海不断深化对循环经济战略地位的认识,基本明确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在各文件中能够得到相互印证的目标是“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92%左右,努力实现全市固体废弃物近零填埋”;构建了以资源循环利用为主体的政策体系,促进回收体系建设,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

 (二)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存在的差距

 对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对循环经济的要求以及领先的循环经济发展国家的发展水平,上海循环经济业务体系还存在短板,推动循环经济的政策环境还存在缺失。

 1、循环经济业务体系存在短板

 一是尚未形成循环产品体系。

 上海具备较强竞争优势的绿色设计产品集中于水性涂料产品、交流电机产品,比较零散。横向比较上海入围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企业和产品都较为有限,在工信部发布的前七批绿色制造名单中,上海绿色设计产品占比分别是0%1.89%1.88%0.27%1.30%2.83%1.56%。需要强调的是,当前我国产品绿色设计标准中,涉及到循环经济相关的内容往往局限于“回收利用率”或“可再生利用率”的要求。也就是说即使是上海零散的入围绿色设计产品的产品,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循环产品。

 二是循环设计业务发展较为滞后。

 尽管自2020年以来,上海循环经济领域创业活跃度快速增长,但是从事循环设计业务的新成立数量非常少,再制造业务领域的年度创业也较少。同时,原有制造企业的循环设计业务进展也比较缓慢,上海入围工信部“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的企业数量非常有限,从第一批到第四批,上海入围企业的数量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3.28%1.49%0.85%5.05%,远低于上海工业规模和能级在全国的地位。循环设计业务领域加强创新创业布局,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

 三是“产品即服务”模式尚未全面展开。

 “产品即服务”模式将企业的重点从仅设计和销售实体产品转移到包括维修和维护、更新/升级、服务、培训、咨询以及回收、处理等一系列适销对路的产品、服务、支持网络和基础设施。然而,由于该理念较为先进,尚未在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有足够体现。取而代之的,是与PSS相关的“租赁”模式,通过在“天眼查”平台检索发现,上海从事“租赁”业务的企业达到10万家以上。仅在企业名称、企业商标中体现“租赁”业务的也高达1.9万家,表明上海一定程度上具备PSS系统的实施条件。

 2、循环经济政策环境存在缺失

 一是相关行业界定较为混乱。

 上海现有与循环经济有关的政策条文,涉及到的政策主题词众多,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可回收物回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等等。这些主题词之间既有很大的相似性又存在一定的区别,在政策行文中也缺乏对主题词的明确界定,仅凭对文字字面的理解难以准确把握行业范围。

 二是相关主管部门较为分散。

 上海循环经济发展存在显著的多头管理特征。市商务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市绿化市容部门都承担了部分循环经济相关的管理职能。需要指出的是,这还仅仅是末端资源回收管理环节就涉及到3个主管部门和众多协调管理部门,如果将全部意义上的循环经济全链条纳入规范管理,主管部门更为庞杂。

 三是推进政策集中于资源回收利用环节。

 欧盟对循环经济链条中的每个环节,包括从生产到消费、修复和再制造、废物管理以及反馈到经济中的二次原材料都做出了政策安排。欧盟形成了横向涵盖全链条,纵向触达关键材料和产品的庞大循环经济政策体系。相比之下,上海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循环经济推进政策相对更关注资源回收利用环节,忽视前端的可持续产品环节。在已出台的产品绿色设计相关标准上也同样侧重于回收材料和回收利用率。

三、/上海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针对上海循环经济中业务体系的短板、政策体系的不足,应完善顶层设计,明确循环经济的边界和监管框架,加大政策供给,弥补循环经济关键业务环节缺陷和关键链条的不足。

 (一)通过顶层设计明确循环经济的边界和监管框架

 考察欧盟、英国等国家及伦敦、纽约、巴黎等全球城市的净零排放路线图,均包括符合循环经济原则的减排雄心和目标。上海需要明确循环经济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要条件,将垃圾填埋量下降率、垃圾焚烧量下降率、循环利用率等循环经济目标纳入方案中,明确可协同推进二者的目标、重点领域和举措。同时,废弃物等级管理作为一个概念框架对于实现循环经济创新创业的目标非常重要。

 (二)通过产品政策弥补循环经济关键业务环节缺陷

 向循环经济的转型有望带来显着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但需要重新思考经济的基本单位——产品。建议研究制定循环设计标准,突破现有将绿色设计仅作为试点示范的要求,逐渐将绿色设计作为强制性的法规法令,为产品的循环性和整体减少材料足迹和气候足迹设定标准;深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必须反映废物层次结构,其中预防、再利用和回收是优先选择;探索循环产品环境标签政策,鼓励企业采用产品环境足迹(PEF)I类生态标签(如ISO 14024中定义)方法发表产品环境声明,并要求需要通过第三方审核或验证,在网站上公开发布。

 (三)通过财税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关键链条的支持

 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用于引导消费者和企业的偏好以及内部化外部成本。从理论上看,完善的循环经济税收框架应针对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在生产阶段通过初级原材料资源税,调节初始原材料的真实市场价格;在使用阶段,通过再利用环节业务增值税减免,调节服务价格;在声明周期结束阶段,通过所谓的“垃圾等级税”,对处于废弃物等级管理末端的业务环节施加较高税赋。

 

 

陈宁,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摘编自:周冯琦、程进、胡静主编:《上海资源环境发展报告(2024):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上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4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