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概念的提出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度体现,也是我国在经济社会日益开放、社会成员自主性日益萌生背景下构建社会秩序系统的重要战略选择。这表明未来我国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将更注重多元参与和人尽其责的共同体思维,从而实现治理模式的深度转变和系统优化,如:鼓励公众从传统治理逻辑下的被动响应者转变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下的积极行动者;推动城乡社区从行政治理末梢转变为居民基于现代社会公共性而守望相助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治理体系的运行方式从政府大包大揽向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转变。
在操作层面,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面临着三个依次递进的难题:一是如何推动个体走出私人生活空间,关注治理领域的公共问题,从而基于公共福祉而积极行动;二是如何推动公众在公共问题治理中形成积极、有序的良性互动,从而超越狭隘的私人利益,追求共同体的总体价值与目标;三是如何推动公众普遍参与的社会调节机制与政府治理机制紧密协同,使得社会治理共同体得以持续深化发展,并得到制度有效确认。从历史选择和当前复杂的治理实践来看,在我国,党建引领无疑是有效应对这些挑战的战略路径。
党建引领为当代中国社会公共性的有序形成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安全阀”机制。现代社会公共性的形成往往与公共物品配置密切关联,只有当公众参与治理的活动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公共物品配置状况时,他们对公共生活的感受度才会不断提升,公众成为治理共同体成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得到保证。近年来,我国一直探索党建引领社区自治、共治的制度安排,吸纳社区居民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到区域公共资源配置的共治与协商活动中去,有效推动了城市社会公共性的形成。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在引领自治和共治的过程中,又充分发挥了议题设置、程序把关等作用,这相当于为公共性形成的过程添加了“安全阀”,确保了公众参与的有序性。
党建引领为公共问题治理中的民主协商与共识形成提供了重要支持。社会治理共同体能否形成,取决于公众在参与公共事务治理时能否形成共识进而对治理活动高度认同。党建引领可以为此提供可靠支持:一方面,党建的组织网络为不同主体表达利益诉求并相互交换意见提供了组织载体,这种制度化的交流与互动为共识形成提供了必要基础;另一方面,党建工作蕴含的政治引领、价值引领机制,为公众参与中正能量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支撑,从而确保共识在积极与正向的维度形成。此外,近年来各地还不断深化探索党建引领民主协商的新机制,比如:蕴党建引领于专业化的服务与支持中,推动公众在物业管理、业委会自治等领域更有效达成共识。这些做法都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重要的价值与观念支持。
党建引领为中国特色的政社良性互动提供了制度基础。和谐有序的政社互动是当前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内容,党建引领可以在更为开放的党组织网络中有效兼容两种不同取向的治理主体,并促成两者间的分工协同,因而成为社会治理共同体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立足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未来社会发展态势,以党建引领为主轴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党建在互联网等传统治理盲区引领多方治理共识的新型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党建机制在社会公共领域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工作效能,从而为当代中国社会有序发展提供核心支持。
作者:嵇欣
来源:文汇报201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