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的失灵与矫正”远程学术交流会

作者:李海棠发布时间:2020-04-07浏览次数:129

202047日,生态所举办主题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的失灵与矫正——以公众参与为实现进路的远程学术交流会。此次交流会由李海棠博士进行主题汇报,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周冯琦研究员主持交流会,生态所全体成员参加。

李海棠从目前全球大流行的新冠肺炎疫情引出对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的探讨。疫情暴发以来,全社会对野生动物和生物安全相关立法高度重视。中央层面,快速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出台全面禁食和交易野生动物的决定。地方层面,天津、福建等地先后颁布关于禁食野生动物的地方性法规。这些面对疫情的快速反应值得称赞,但在修改、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更应深刻反思:面对不法分子以身涉法、执法部门怠于执法,为什么现行法律会失灵?除了立法的缺位,还有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的不足。

公众参与作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已经在环境决策、管理、监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体系中,尚缺乏制度化的公众参与规则。实践中“公众参与”的弱化,是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没有达到立法目的的深层原因。为了完善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李海棠提出应当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贯彻落实公众参与原则,以矫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的失灵现象。

   所内参与学术交流的同事积极发言,并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存在不足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周所长对论题研究的思路和框架安排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建议研究主线围绕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而非重点关注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中关于保护对象覆盖不全、保护主体交叉、执法主体缺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