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能源可持续发展与气候变化会19

作者:cesd发布时间:2008-09-11浏览次数:1458

 

积极参与多哈环境谈判,做“权(利)责(任)能(力)一致”的负责任国家

卢先

中国WTO代表团(日内瓦)  参赞

 

中国参与国际环境合作既是中国自身的发展需要、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地位的需要,也是从技术方面处理国际和国内环境问题的现实需要,是“科学发展观”在国际范畴的体现和落实。

中国参与多哈环境谈判的基本立场是实现环境、发展和贸易的“三赢”;谈判结果须有助于增强发展中国家处理环境问题的能力;可扩大真正环境产品的市场准入,但应多视角考虑,重视产品、技术转让、能力建设、特殊和差别待遇等各方面问题。目前在谈判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分歧:“清单方式”、“项目方式”以及“出-要价方式”的分歧;在技术转让、能力建设等方面谈判的滞后。

关于国际环境动议中有几点问题值得研究:如何着眼长远,切实促进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环境为全球性问题、长期问题,需要全球性和长远的思维方式和解决办法。如何实现环境和发展的双赢(在WTO方面还应加上贸易,即“三赢”)?如何落实“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做到“责(任)能(力)统一”,准确而负责任地界定发展中国家的责任?如何协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处理环境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