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作者:pinky发布时间:2008-09-02浏览次数:70

 

院庆50周年的献礼成果之一、由我院专家联合撰写、童世骏主编的《科学发展的社会工程》系列丛书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该系列丛书是国内最早从社会工程建设的实践和行动新视角,全面学习、研究、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社会科学成果。该系列丛书从社会工程角度,着重研究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和行动过程,研究了这个过程的不同环节和不同领域。

    丛书之一《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由我中心周冯琦、刘新宇、荆克晶、王德萍、杨宇立等共同撰写。该书的主要观点有: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保护资源、节约资源,而是应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建设两型”社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消费、流通等领域,涉及发展战略选择、观念更新、制度变革等因素。培育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需要政府、企业、居民、非政府组织等行为主体的积极作为与协作,需要各领域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制度保障。

建设“两型”社会,首先要转变发展观念。中国长期以来遵循了增长优先的发展战略,这一发展战略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但与此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环境代价。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这就要求我们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遵循“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战略,走人力资本密集化的发展道路,以此引导政策层面的调整。走人力资本密集化的发展道路,其前提是一个社会高度重视人的发展,积累起足够的人力资本存量。所以,一方面,社会要为人的价值实现创造条件,鼓励私人积极投资人力资本;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大人力资本的公共投资力度。

建设“两型”社会,离不开政府的政策驱动。由于资源环境问题存在外部性,完全依靠市场无法达到资源配置最优状态。解决资源环境问题,需要将负外部性的社会成本内部化,以降低污染的排放和资源的滥用;将正外部性的社会收益内部化,使具有正外部性的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达到社会最优的供给水平等等。由于传统市场机制无法通过看不见的手解决外部性问题,因此,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我们必须依靠政府的制度安排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解决资源和环境外部性可供选择的政策工具有很多,既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如排污费、碳税、燃油税、排污标准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也有市场化导向的排污权交易、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绿色电力)、生产者延伸责任制等等政策工具。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强制性政策和经济激励手段相结合可以提高政策效率和减少监管成本。如日本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就先后出台了一些列关于容器预包装、家电、建筑材料等政策法规。欧盟的环境绩效标准、能源之星节能标识等制度安排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也起到了很好地推进作用。

建设“两型”社会,要加强制度能力建设。要保障上述政策能够落实到位,我们必须加强“两型”社会的制度能力建设。所谓制度能力是一个社会有效实施法律、规定或政策的能力,制度能力是推行资源和环境政策的保障。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好的政策在实施后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政策效果,这与我们缺乏将此类政策推行下去的制度能力有很大的关系,因制度能力贫弱而导致资源或环境管制失败的案例并不鲜见,如废电池的回收、垃圾分类等。因为资源环境问题综合复杂,单纯依靠政府,难以应对为数众多、分散甚至是流动的管制对象。对此,各国政府普遍重视把市场和社会力量引入管制体系,在管制过程中分工合作,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结成伙伴关系共同应对挑战的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是一种强市场、强社会和强政府之间的“强强结合”,为此就有必要改变弱市场与弱社会的现状,一方面,动员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管制,另一方面,也要靠提升民众的生态意识,促使其自觉遵守各种生态规则,积极配合各种生态政策的实施,从而降低各种生态友好制度的运行成本。

    转变发展观念、设计出各种生态友好的政策,并借助强大的制度能力把它们推行下去,才能使人们正确感受到资源和环境的稀缺性,越来越多地用人力资本替代自然资本来创造产值和效用,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结构与发展方式,引导可持续消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