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冯琦、罗理恒:上海党代会报告里,为何特地强调这抹“颜色”?

作者:周冯琦、罗理恒发布时间:2022-07-19浏览次数:82

2019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杨浦滨江考察时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2020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进一步指出:“要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生态环境是城市发展的根基。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使绿色成为城市最动人的底色、最温暖的亮色”。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理念,是新时代推进城市建设的前进方向和根本遵循,而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功能定位深度融合到人民城市建设中,则是题中应有之义。

 

为什么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发展理念,将以人为本、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城市建设有机统一起来,既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理念,又注重城市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和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的必要性,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彰显出新时代城市发展的核心价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城市建设的核心价值所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以人民的根本需求为指引,坚持城市建设、人的发展、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统一,最终目标是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以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广大诉求为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群众打造全面发展的平台,让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现代化城市建设中,参与城市治理、城市规划、城市制度设计,享有城市治理监督权、城市决策知情权,将自我价值实现和城市发展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打造生态宜居、生态环境优良的城市家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由城市建设发展带来的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

 

第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蕴含了新时代城市化进程中人与自然关系定位的新理念。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深刻诠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城市建设中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城市实现什么样的发展问题。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要求城市发展遵循客观自然规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打造优良的城市生态环境品质,促进城市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着眼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着眼于城市长远永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发展与城市自然资源、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城市发展、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使城市具有更广阔的绿色空间、更优美的生态自然环境、更高的资源利用效率、更具可持续性的发展潜力,使人民群众享有更高质量、更高品质、更具幸福感的美好生活。

 

第三,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是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大背景下中国城市现代化发展路径的必然选择。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城市建设的战略定位,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城市遵循什么样的发展路径问题。

 城市发展水平是体现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能够实现人、城市、自然生态系统三个维度从微观个体到宏观整体的统筹全面发展,进而推动城市发展迈向更具质量、更具竞争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阶段。一方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发展理念能从根本上发挥人民主体的创造性,不断释放出劳动要素的增长红利,实现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发展理念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城市层面的缩影,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力求打造国际一流的城市功能品质,统筹城市人民生活、企业生产、自然生态一体化布局,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形成新时代下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的新路径。

 

怎样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民城市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主体性和生态宜居性,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家园。

 

一、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坚持人民城市人民至上。


 加快以人为核心的城市现代化建设。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在就业、养老、教育、医疗、衣食住行等人民最为关切的领域提供高质量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城市安全应急管理和民生社保体制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的一切权益,让人民充分享有城市建设的一切成果。

 激发人民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强化人民在城市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完善城市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机制,突出人民在科技创新、企业管理、文化发展、机制改革等领域的独特优势,鼓励和倡导人民有序有力参与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的集体智慧,调动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首创性,实现人人参与建设、人人参与规划、人人参与管理,实现城市建设中最广泛的人民当家作主。

 推进人民深度参与城市治理。要引导人民多维度、多方位、多层次,全面系统地深度参与到城市治理中,提高城市管理的信息公开透明度,充分赋予人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监督权,积极拓宽人民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协同共治的现代化城市管理机制。融合绿色城市、生态城市、智慧城市等创新发展理念,构建以人为本、生态宜居的新型城市制度体系,实现人民对城市的共建共治共享。

 

二、深入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现代化发展,让绿色成为城市最动人底色、最温暖亮色。


      坚持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深化城市能源领域改革,优化城市能源结构,大力支持城市清洁能源使用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城市清洁生产技术、绿色低碳技术、碳存储碳捕集技术创新,实现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健全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绿色生产、绿色消费,促进绿色金融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全面推进城市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绿化改造工作,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产业、先进服务业,将碳达峰碳中和、环境治理等生态目标列入城市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

      打造优良宜居的城市生态环境。倡导“绿色健康生活”理念,切实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让人民享受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加强城市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重点区域生态工程建设。依托城市自然禀赋特征、地理位置优势、历史文化底蕴,构建城市自然保护地体系,打造城市国家级湿地公园、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海洋公园。增加城市绿化覆盖率,优化城市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拓展城市绿色空间、蓝色空间,提高人们的绿色空间可达性,提高城市绿色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提升人民生态福祉。

 加强城市间生态国际合作。要立足全球视野,以城市绿色发展为平台,构建国际城市间开放型绿色低碳经济新格局,促进城市生态环境资源跨界整合,促进城市绿色企业跨国投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技术共享互通,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健全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个领域深入展开国际交流合作。向全球展示在城市环境治理、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中国主张、中国方案、中国智慧,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城市、人民城市,提升国家在生态领域的国际话语权。

 

        三、加快构建超大城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城市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城市环境治理多元参与。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城市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环保法律法规制定、环保政策实施、环保管理机制建设、公共环境污染防治、公共生态产品供给等执法管理层面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作用;激发企业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清洁生产要素使用、绿色投资建设、减排降污方面的内在活力;调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在城市环境治理中的主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环保责任意识,提高参与能力。建立“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信社会、有魂文化”四位一体的生态环境共治模式,推动形成全社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改革完善城市环境治理制度体系。要推进城市环境治理机制创新、环境治理模式优化、环境治理监督管理。加强城市环保制度建设,优化城市环境治理顶层设计和决策机制,努力打造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链条的高效环境治理机制。运用多元化手段推动城市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健全环保市场机制和环保财税机制,提高排污权交易、环境保护税、节能减排专项补贴等市场型规制工具的环境治理效能。强化城市环境治理监督管理,完善环境保护问责机制,创建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环境执法信息、企业环保信息公开披露,利用大数据、在线监管等先进手段加强环境监督。

 努力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要全面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持续加大城市环境污染整治力度,推动城市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完善城市辖区间跨区域、跨部门污染治理协同机制,构建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深入打好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清洁生产、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为抓手,不断加大钢铁、有色金融、化工等城市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的减排力度,对城市传统交通、燃煤供暖等重点领域进行优化整改。积极展开城市水体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市辖区间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提高污水排放标准,加大城市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力度。打造“无废城市”,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防控城市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

 

 来源:上观新闻2022-07-15

 作者:周冯琦,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罗理恒,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